出具信用修复证明报告 助力企业重焕生机
发布时间:2023-07-25 15:00:47 | 来源:泉州晚报 | 专栏:典型案例
近日,拿到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法院主动出具的《自动履行证明书》和《信用修复证明书》,德化县某陶瓷公司负责人阿文(化名)悬着的心放了下来,“这样就不用担心招投标、信贷会受到影响了。”
在此之前,阿文一度焦头烂额。一方面要付好几百万元的工程建设款,一方面要支付公司日常经营费用。工程建设方起诉胜诉后,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阿文公司名下闲置的5台半自动陶瓷机器设备等。“强制执行下去,这家公司就可能真的倒闭了,申请人的款项也很难得到全额保障。”承办法官通过调查进一步了解到,若措施得当,涉案公司是有望恢复经营的。最终,法官综合考量被执行人的履行意向、履行能力、发展前景和向申请人阐明利害后,采取“宽限期+活查封”的综合策略,允许该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使用机器设备,并顺利引进资金扩大生产。
“感谢法院的善意执行,如果不是法官帮忙,我说不定都破产了。”在宽限期内全额付清500余万元工程建设欠款后,阿文握着执行法官的手高兴地说道。
案件执结后,法院主动向该公司出具《自动履行证明书》和《信用修复证明书》,为其消除信用污点,以避免后续对涉案公司在信贷、招投标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。
据悉,今年以来,德化法院一体推进“事前不敢失信+事中不能失信+事后不想失信”“三不失信”机制,通过向被执行人发送预纳失、预限高、预处罚通知书“提前告知”后果等措施,激发个人、企业的诚信意识,促进案件快速高效执行,共发出纳失预警通知书128份,共促使35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75万元,并为23名被执行人出具《自动履行证明书》消除信用污点,让这些企业轻装上阵,重新焕发生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