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信“黑名单” 促使“终本案件”执结
发布时间:2020-12-25 09:42:23 | 来源:正风焦点 | 专栏:典型案例
正义之声网讯【蛟河法院 娄建功 倪世文】“法官,怎么因为这点钱就把我纳入‘黑名单’了,我马上还钱,‘黑名单’就帮忙撤了吧!”近日,蛟河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被执行人孙某主动打来的电话。
据了解,2014年,孙某骑摩托车将刘某撞伤,后经法院开庭审理后,判决孙某应赔偿刘某医疗费7500元。孙某在庭上表示同意赔偿,而后却玩起了失踪。刘某申请强制执行,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并没有查询到孙某的财产线索,由于孙某的居住地因涉及到搬迁,虽然执行干警多次去寻找,但均没有找到孙某,也无法联系到孙某,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虽然案件进入了终本程序,但执行干警仍然搜寻相关线索,经过走访调查得知,孙某在外地打工,但下落不明。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定期查控孙某的财产线索,但孙某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均无余额,也无资金往来记录。经申请执行人刘某申请,执行干警对孙某下达了限制消费令,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孙某在去银行贷款时,由于涉及到执行案件,无法正常贷款。孙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,并且缴纳了执行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,一件多年的旧案就此执行完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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